
扬州市新增本土确诊1例(扬州市新增本土确诊1例是哪里的)
各县(市、区)、化工园区安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安环局,本局各监管处室:
根据《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试行)》(扬府发〔2009〕227号)文件精神,我市在2010年和2013年先后遴选了两批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多年来,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按照“政府推动、社团运作、专家履职、企业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参与安全生产评估评审、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对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继续有效整合利用安全生产科技人才资源,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家第三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本轮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仍以行业类别分为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矿山冶金、机械电力、船舶修造、职业卫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消防、特种设备等10个专业组。
二、推荐方式
各地安监部门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对照《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试行)》中的入选条件,对第二批安全生产专家中属于本地区的专家进行调整,筛除包括超龄、外调、工作积极性不强等因素的专家,新增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上报安全生产专家调整建议表(见附件1),新增的推荐人员同时提交《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保留或新增的推荐人员均需征得其自愿同意。
市安监局各监管处室根据第二批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各地安监部门的推荐情况,按照“总数只减不增,人员局部调整”的原则遴选出备选名单,由局领导审核予以确定。
三、工作要求
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本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按要求做好人员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推荐材料请于6月30号之前送至市安监局法规信息处。本局各监管处室要认真对照专家的工作业绩情况,严格入选标准和审核程序,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家的权威性和专家工作的实效性。
市安监局法规信息处联系人:姜维,联系电话:87097028。
附件: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调整建议表、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0日